欢迎加入 信访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发布 > 正文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本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9-18     来源: 北京市信访办公室     作者:佚名    

  

  京人社发〔2022〕14号

  为保证本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平稳衔接,现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关于2022年养老保险待遇

  2022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核算养老保险待遇时,以11082元/月作为计算基数。其中,2022年1月1日至今达到退休年龄,并已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按照上述规定重新核算基本养老金并补发差额部分养老金。

  二、关于2022年工伤保险待遇

  为保证本市2022年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合理衔接,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以11082元/月作为计发基数。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2年9月5日

  


原文链接:http://xfb.beijing.gov.cn/zcwjyzcjd/zcwj/202209/t20220915_281599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信访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中农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信访资讯网 xf.zixun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京ICP备17054884号-29

联系QQ:8711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