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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发布时间:2024-05-01     来源: 四川省信访局     作者:佚名    

  按照《国家信访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推荐省信访局督查督办处(复查复核处)作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参评对象。

  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至5月6日(5个工作日)。如对推荐对象有影响推荐评选的问题反映,请于2024年5月6日前,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省纪委监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中应告知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

  省纪委监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028)86606738

  四川省信访局

  2024年4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xfj.sc.gov.cn/scsxfj/13386/2024/4/26/24035ed8c236473b8594b1201943e31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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