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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3     来源: 四川省信访局     作者:佚名    

  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信访工作条例》,并于5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信访条例》同时废止。“省长信箱”来信按照《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四川省信访局

  2024年1月2日


原文链接:http://xfj.sc.gov.cn/scsxfj/13386/2024/1/2/a04188e877464c479651448b879c18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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