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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事项分类办理解读

发布时间:2024-11-03     来源: 重庆市信访办公众信息网     作者:佚名    

一、分类办理的依据和目的是什么?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信访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和重庆市信访办公室《重庆市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分类办理信访事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的具体体现,是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的主要目标。

  二、分类办理的规则是什么?

  分为信访渠道、行政程序、仲裁程序、诉讼程序、国家赔偿、技术鉴定、其他申诉程序7类。信访渠道遵循《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行政程序遵循《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森林法》《水法》《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行政复议法》《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仲裁程序遵循《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有关规定。诉讼程序遵循《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民事诉讼法》《民法典》《刑事诉讼法》。国家赔偿程序遵循《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技术鉴定遵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工伤保险条例》。其他申诉程序遵循《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公务员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监察法》有关规定。

  

  政策原文:

  信访工作条例


原文链接:http://xfb.cq.gov.cn/zwgk_219/zcjd/wzjd/202308/t20230829_122837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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