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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两周年集中宣传:平顶山市

发布时间:2024-11-03     来源: 河南省信访局     作者:佚名    

  平顶山市在《信访工作条例》施行两周年之际,以全领域宣传为抓手,开展《条例》宣传进单位、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五进”系列活动,助推信访工作法治化走深走实。

  进机关

  

  4月30日,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全市信访工作汇报,要求认真学习领会《信访工作条例》,全面推进信访工作“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五个法治化,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市委高位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通过专题会议开展学习宣传,信访工作责任扛得更牢。

  进学校

  

  4月份,平顶山市委党校邀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刘新彦专题授课,刘新彦从理解《条例》制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如何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条例》等方面做了深刻阐述,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主动作为,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进乡村

  

  深入农户家中,为村民讲解信访事项的提出和办理、信访人的行为规范等内容,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信访程序、信访受理、信访注意事项等问题,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

  进社区

  

  向社区居民解读《条例》及信访工作法治化内容,对居民提出的问题现场解答,进一步提高居民法治意识,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进企业

  

  到辖区企业宣讲《条例》,引导企业员工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同时,与企业员工座谈交流,积极听取意见建议,并为员工现场解答信访问题,切实提升企业员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原文链接:http://xfj.henan.gov.cn/2024/05-21/29964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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