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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信访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11-04     来源: 四川省信访局     作者:佚名    

  告由四川省信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办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告在四川省信访局网站(网址http://xfj.sc.gov.cn)全文公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四川省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开拓创新、务求实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通过四川省信访局门户网站、“四川信访”微信公众号和“四川省信访局”今日头条政务号等载体,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相关制度文件、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年度财政预决算、人事招考和信访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2023年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抄送)信息1595条,解读政策文件6条,开展征集调查6次;“四川信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22条;“四川省信访局”今日头条政务号发布信息83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信息发布原则,全面、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强化信息保密审查,提升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印发《四川省信访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健全监督保障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完成网站政策文件栏目整改、重要时政信息转载、头条号设置、政府网站找错办理等工作。严格对标《四川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定期自查,按时报送季度自查情况,及时查漏补缺,不断提升门户网站运行水平和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和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加强组织协调,分管局领导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处(室)、中心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信息公开内容和公开载体的日常监管,抓实第三方评估结果整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

  业

  企

  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0

  0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1

  0

  0

  0

  0

  0

  1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2

  0

  0

  0

  0

  0

  22

  四、转入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对照省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仍然存在主动公开需进一步深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时效需进一步提高、网站栏目设置需进一步优化等问题。下一步,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着力加强平台建设,不断优化公开栏目设置,拓宽公开渠道;着力加强业务培训和主动公开宣传,切实提升主动公开意识;着力健全督导督办机制,找准差距,补齐短板,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发生应当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原文链接:http://xfj.sc.gov.cn/scsxfj/13386/2024/1/30/8d166bd921d14b38a5b343d21267e5a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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