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 信访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廉洁安全过节提醒函

发布时间:2024-11-04     来源: 青海省信访局     作者:佚名    

   局机关各处室:

   春节将至,为坚守节点,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营造清廉、祥和的节日氛围,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时刻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在思想上筑牢“红线”,行动上守牢“底线”,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坚决做到:严禁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参与“一桌餐”隐蔽聚会等吃喝活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安排;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租用、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严禁发生餐饮浪费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严禁在值班值守期间脱岗、空岗、漏岗、醉岗。

   各处室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部署落实好节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要把纠治违规吃喝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化整治,坚决杜绝违规吃喝、酒驾醉驾、酒后失德失范等问题发生。

   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外出报备制度,深入排查水、电、暖、防火、消防等风险隐患,做好相关防范化解工作,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加强节日期间安全检查,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妥善处置,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中共青海省信访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2月4日

  


原文链接:http://xfj.qinghai.gov.cn/tjxt/wwwroot/ZCDome/tzgg/25465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信访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中农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信访资讯网 xf.zixun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京ICP备17054884号-29

联系QQ:871104617